母豬發生異常情況淘汰因素有很多,大致有以下幾方面:
1、后備母豬不發情:后備豬群中3%-5%經處理后確實不能正常發情的個體(一般超過10個月仍沒發情的),應予以淘汰。
2、產后母豬不發情:斷奶后30天仍沒有發情征狀或發情不明顯,應予以淘汰。
3、隱性發情:由于發情征狀不明顯,無爬跨行為,陰戶紅腫不明顯,粘液較少,外觀幾乎看不出發情,但母豬卻正處在發情期,如果不進行查情和試情,極有可能導致漏配,對這類母豬,應予以淘汰。
4、屢配不孕:經過多次配種(一般連續配3次都未配上),每次配種后間隔18-25天后重新發情,對這類母豬,應予以淘汰。
母豬被淘汰的原因,有這10點!
5、超期不產:豬配種后,沒有返情現象,也無妊娠跡象,甚至超過預產期也不分娩,使母體無法識別妊娠而處于“假孕”狀態,遇到這種情況,應及早確診和及早淘汰。
6、低產:胎產仔數少于6頭的母豬應予以淘汰。
7、泌乳差:連續3胎都表現出泌乳力差,這種母豬就應淘汰。
8、食癖:連續3胎都表現母性差,有食仔惡癖,仔豬出生后,不能被很好地哺育,這種母豬應予以淘汰。
9、疾病母豬:經獸醫和畜牧技術人員的綜合評定后,確認已無飼養價值的個體,應予以淘汰。
10、肢蹄。河捎谟诤笾珶o力或蹄部疾病,無法承受本身重量和公豬爬跨,而不能正常配種,這種母豬應予以淘汰。